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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0日,有微博認證用戶發佈消息稱,自知情人士處獲悉,4月9日《京華時報》曾報道農夫山泉事件的記者李斌被公安部門帶走。鳳凰網聯繫多位人士求證此事。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京華時報記者告訴鳳凰網,傍晚該報的工作群里發佈消息,“確認李斌被帶走,但與農夫山泉事件無關,報社要求記者主動交代有沒有收過賄賂。”另有京華時報記者和前記者表示,李斌被帶走因農夫山泉事件可能性較小,因為之前報道農夫山泉的主力記者不是李斌。據瞭解,李斌平時和企業打交道較多,自已也在運營自媒體賬號,賬號經常會發佈一些和企業相關的文章,經查,該賬號最新一條消息的發佈時間為4月8日。此外,鳳凰網致電農夫山泉總機,工作人員表示不負責該類事件的處理,之後電話轉到公關部後無人接聽,再次致電總機後亦無人接聽。據鳳凰網報道  (原標題:京華時報記者李斌被公安部門帶走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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